近日,唇膏案浙江省律师协会官网披露一份处分决定。引热议传据查,何遭一名 female 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唇膏案私自将唇膏转交犯罪嫌疑人使用,引热议传并由其带入监舍,何遭星亿娱乐 subsequently 被看守所工作人员发现。唇膏案台州市司法局据此作出停止执业三个月的引热议传行政处罚。

处分决定书显示,何遭台州市司法局查明:2024年12月31日,唇膏案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受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父亲委托,引热议传指派胡律师与朱律师担任其刑事案件辩护人。何遭2025年1月3日,唇膏案胡律师前往临海市看守所会见吴某某,引热议传在会见过程中,何遭违反看守所相关规定,私自将唇膏交予吴某某使用,并由其带入监舍, subsequently 被看守所工作人员发现并收缴。

台州市司法局认为,胡律师在浙江省临海市看守所将润唇膏传递给在押人员吴某某的星亿注册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构成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的违规行为。鉴于该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胡律师此前无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记录,能积极配合调查并表示悔过,故决定对其从轻处理:责令自行纠正,并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台州市律师协会对胡律师作出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的行业处分,该期限与对其实施的停止执业行政处罚期限相同。()

律师会见时能否为在押人员提供食物?为何传递物品会受到行政处罚?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向记者表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律师的职业权利之一”。但他同时强调,律师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格外留意并严格遵守各个看守所的相关规定。

“根据看守所相关条例,以及律师的职业规范,律师在会见在押人员时,严禁传递任何物品,包括食品、药品、香烟、通讯工具等。”陈凯表示,尽管有部分律师认为,会见时递送食品有助于缓解在押人员的焦虑情绪,从而促进辩护沟通的效果,但这实则模糊了人文关怀与违规行为之间的界限。

“刑事案件与民商事案件有本质区别,律师在办案及会见犯罪嫌疑人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也显著更高。”陈凯指出,若家属提出不合理乃至违法的要求,比如通过会见传递纸条或案情信息,律师可能无意间沦为串供或妨碍司法公正的工具。此外,递送食品存在安全风险,如何确保食品无隐患、保障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样隐藏着不易察觉的问题。人身安全是监管场所的首要关切,目前在押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均由看守所统一配给并予以满足。如确有特殊需要,可通过正式申请流程,由看守所审核后合理处置。

陈凯指出,“律师向在押人员传递食品”这一行为,本质上属于违反职业纪律与监管规定的行为。从看守所管理的角度来看,安全是其运行的绝对前提;而对律师而言,合规辩护才是职业的基本要求。()因此,只有切实强化律师的风险意识,牢牢守住职业底线,才能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发展。

若家属希望为在押人员送物品,应如何操作?陈凯介绍,一般可由近亲属将物品送至看守所财务接收窗口。允许送达的物品包括:衣物、袜子(不得含金属配件如纽扣、拉链、绳带)、易清洗的棉质服装(如运动衫、睡衣);钱款可通过线上或现场窗口缴纳,卡内余额通常不超过2000元;其他允许携带的还有全树脂眼镜(不含金属部件)、未拆封的书籍(非宗教类、非政治类)。药品则需经医务室特别批准后方可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