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16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举行的直播电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正式发布,食品将于今年3月20日起施行。安全该《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责任直播间运营者、新规直播营销人员以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今日星亿娱乐
平台作为直播电商活动的出台核心载体,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直播电商《规定》提出多项创新性措施,食品对平台提出了明确且刚性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是责任构建全链条审核机制。《规定》指出,新规星亿注册平台须对直播间运营者的今日主体资质以及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信息进行核实登记,建立档案,出台并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对于首次从事食品直播的直播电商营销人员,必须核验其身份信息,并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坚决防止“无资质直播”“无培训上岗”等情况发生。
二是健全创新风险管控机制。《规定》明确,平台应根据食品类别、交易规模及风险水平,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直播间运营者资质审核、禁售食品筛查、直播行为规范等纳入重点管理范畴;构建“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一体化工作流程,依托技术手段开展动态监控与实时巡查,主动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推送预警信息。
三是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定》指出,平台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并清晰界定其职责范围;同时,平台主要负责人需每月主持食品安全协调会议,推动风险隐患的即时处置。
四是加大违法查处力度。《规定》明确,平台在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上报监管部门,同时依据违法情节,采取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措施;收到监管部门通报后,平台须及时落实相应管控要求,严禁“以罚代管”或“放任不管”。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发布的《规定》向社会传递出明确的监管信号——无论是直播间的商品,还是直播间的人员,平台都必须履行管理职责;具体管什么、如何管,平台须严格依照“规定动作”执行,不得有任何折扣。一旦发生问题,平台将承担全责。唯有如此,才能推动平台责任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真正筑牢直播间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新规列出13种禁止在直播间销售的食品类型,并细化了10项直播带货中的禁止行为。
《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主要聚焦监管实践中的三大突出问题,以及消费者最为关切的焦点问题:
一是问题食品如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混入直播间销售。
二是通过虚假宣传和夸大效果误导消费者,例如将普通食品伪装成保健食品,并暗示其具有疾病治疗作用;
三是食品分类模糊、信息失真,易导致消费者误判。《规定》明确提出两项关键禁令:
明确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包括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或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食品;已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病死、毒死或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及水产品及其制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等。上述规定直面消费者最关切的食品安全底线问题,为直播间食品交易划出清晰“红线”。
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聚焦解决虚假宣传及误导消费等问题。包括: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篡改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食品具备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术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效;不得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与药品混淆;不得虚构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不得传播未经依法认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得以食品安全信息名义发布食品检验数据、结论或报告;不得与食品检验机构合谋,通过广告或其他形式推荐食品;同时明确要求,涉及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禁止误导。上述规定直指直播间“滤镜带货”“夸大功效”“混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等突出问题,为食品直播划出清晰“底线”。
这些禁止性规定不仅细化了食品安全法中的原则性要求,还结合直播电商的传播特征提出了具体规范,通过划清“红线”、明确“底线”,有效推动食品直播行为规范化,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应有的知情权与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