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共青城市公安局于1月20日发布警情通报:
2026年1月18日,鄱阳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称,湖野害人何在鄱阳湖湿地发现疑似被毒杀的生动狩猎野生动物。接报后,植物遭毒罪我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被捕先后将冯某(55岁)、非法星亿平台陈某某(35岁)、鄱阳淦某某(56岁)、湖野害人何万某某(55岁)、生动狩猎郭某某(56岁)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植物遭毒罪
冯某等5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捕现已由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非法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鄱阳

此前报道:
据第一现场报道:1月18日,湖野害人何环保博主“渔猎齐哥”联合多名环保志愿者发布视频,生动狩猎揭露在江西鄱阳湖湿地疑似存在投毒行为,可能对珍稀鸟类造成威胁。

1月19日上午,“渔猎齐哥”向媒体透露,他与志愿者一同前往鄱阳湖湿地,发现多只鸟类尸体,星亿注册包括大雁以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头鹤。这些尸体周围普遍有明显人为撒放的谷物痕迹,他推测有人将有毒物质混入谷物后投放至湿地,部分鸟类在食用后未及起飞便已死亡,“很可能是刚吃下就直接倒地毙命”。
“我们发现的人为投放稻谷点位已有二十多处,未被察觉的肯定还更多。”“渔猎齐哥”表示,这些谷堆与枯草颜色相似,又没有任何标记,极难辨识,现场景象令人震惊。志愿者在原地报警后,警方迅速抵达开展调查。

什么是非法狩猎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狩猎罪指行为人违反狩猎管理法规,在禁止狩猎区域、禁止狩猎期间,或使用被明令禁止的工具、方法实施狩猎,进而造成野生动物资源遭到破坏,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哪些工具和方法属于禁止使用的猎捕手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严禁使用军用武器、汽枪、毒药、炸药、地枪、排铳、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捕鸟网、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等危害人畜安全的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
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施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主要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物种,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保护动物”),以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若需猎捕“三有保护动物”,必须遵守有关狩猎证管理、禁猎区划定及禁猎期等规定。
2023年6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其中列入了黄鼬、鼬獾、果子狸、小麂、松鼠、红白鼯鼠、中国豪猪、华南兔、白鹭、戴胜、灰喜鹊、红嘴蓝鹊、中华蟾蜍等常见“三有保护动物”。
检察官提示:
野生动物是地球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非法狩猎不仅损害野生动植物资源、威胁生态平衡,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广大民众应增强法治观念,主动学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携手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