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名女幼师被曝与他人存在婚外情,女诉其前男友将她在出租屋内与情人的前男监控截图转发给该情人的配偶。女方随后将相关照片发送给女幼师的友泄丈夫,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最终离婚。私密女幼师遂以名誉权受损为由,照获起诉前男友及转发照片的赔万星亿开户女子,要求二人永久删除涉事视频和照片、女诉公开赔礼道歉,前男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友泄
1月5日,私密记者获悉,照获该案件判决结果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赔万广西灵山县法院裁定被告删除相关照片,女诉但未支持原告提出的前男赔偿请求。
法院认定,友泄被告在未获原告周女士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存储其私密照片并发送给其丈夫及其他人员,构成对周女士隐私权的侵害,故对其主张删除所保存的星亿注册私人影像资料的请求予以支持。然而,鉴于周女士与其中一名被告之配偶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且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婚姻破裂系由被告行为所致,因此对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诉求,法院不予采纳。

自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实施,其中第80条规定对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进行了更具体的界定,并进一步加重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随后,“向好友发淫秽信息违法”等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有媒体解读称“向好友发送不雅照片、视频构成违法”,实为误解。所谓“淫秽”与“不雅”并非同一概念,现行法律及修订前的规定均明确禁止传播“淫秽”信息,而非范围模糊的“不雅”内容。
“淫秽”具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其内涵与外延均较为清晰,并非泛指一般意义上的“不雅照片”或“私密照片”。若将情侣间亲密互动、衣着较为暴露的照片或视频也纳入此类范畴,势必导致“不雅”的边界无限扩大,进而制造出“人人皆可能违法”的恐慌情绪。这显然是一种对法律的误读。
法律专家、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指出,部分信息内容明确涉及性行为描述,而另一些则可能存在“擦边”情况,这类内容是否构成淫秽信息需由主管部门认定。尽管在传播方式上属于“点对点”发送给亲友,依照原有法规仍可能被处罚,因法条本身并不区分使用场景。然而实际操作中,若无人举报,则此类行为通常不会进入治安管理范畴;一旦有人举报,则会结合发送数量、具体情节等综合判断是否达到较严重程度,并据此作出行政处罚。
《澎湃新闻》发文强调,“《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非侵入私域”。
《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针对那些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但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因其功能与刑法部分重合,故被称为“小刑法”。刑法中已明确设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则对传播淫秽内容予以禁止,作为对上述刑事罪名的补充衔接,构建起从行政违法到刑事犯罪的梯度化惩处体系。
该法的立法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安全秩序;对于不涉及公共治安的私人行为,法律不宜过度干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治安拘留作为一种严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应秉持谦抑原则,设置较高的适用门槛,避免使公民轻易触碰处罚红线,陷入“一不小心就遭拘”“如履薄冰”的不安境地。例如,亲友间以小额彩头为乐的麻将活动,显然属于正常人际交往范畴,不应被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制的赌博打击范围。
资深媒体人胡锡进发文指出,应警惕对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片面或歪曲解读,反对在司法实践中过度扩大“传播淫秽信息”的认定范围。他强调,夫妻或情侣之间点对点发送私人信息,不应被纳入“传播淫秽信息”的范畴。